七情六欲,常十三戒。

[楼诚|现代au]众生苦相(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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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,明楼明诚吃完早饭就得赶着去法院了。他们的日常生活好像经常跟“赶着”这个词打交道,赶着上班,赶着吃饭,赶着睡觉,做个跟时间永恒赛跑的傻瓜。


“与归”的工作不能因为打官司而停止,所以只有明楼明诚两个人去法院出庭。


庭审过程挺顺利,之前明楼也跟李桂莲提点过如何在法庭上发言,所以流程很快就到了辩护人提交补充证据的时候。


“第一辩护人有没有新证据需要在法庭上提交?”审判长例行询问。


“有。”明楼在法庭上和平日里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状态。在“与归”,明楼思考更多的是怎么能提高工作效率,怎么能帮助更多的孩子找到家,这种日子是压抑的,是不确定的,是看不到未来的,所以明楼总是很焦虑、不自信;但一到了法庭上,这一切都改变了,明楼的充分准备让他对审判结果有一个初步的估量,所以他在法庭上显得气定神闲,胜券在握,即使分明他在来的路上还跟明诚说自己害怕极了。


明楼拿出一份材料——“这份证据是我的当事人李桂莲与‘与归’DNA数据库中明诚的DNA比对结果,该结果显示我的当事人李桂莲和‘与归’数据库中被拐儿童明诚具有亲子关系。”


这份证据像一颗重磅炸弹一样在法庭上无声地炸开。明诚坐在下面的旁听席上,之前明楼跟他提过这件事,他以为自己在庭上还是会忍不住起身离开。但现在看来,明诚并没有什么反应,就那样坐着,像是隔离在人群之外,意态疏离。好在“与归”没有其他人来,除了一道来自于莹亲生父母的眼光之外,再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个出现在证据里的人,就这样仪态端方地坐在这里,像听别人的故事一样,听着自己的经历。


明楼又拿出一份材料——“这份证据是明诚的身份证明,其中有明诚从小生活的福利院开具的证明。结合这两份证据可以证实,我的当事人李桂莲是在丢失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明诚且找寻无果后,才选择收买被拐儿童于莹的,希望法官在量刑时能够将此情节考虑在内。”即使七年没上过法庭了,明楼也像从没从法庭这片战场上退场一样游刃有余。


于明华的辩护人提交了于明华与明诚的DNA匹配证明和明诚的身份证明之后就到了质证环节,明楼既是“与归”的负责人又和明诚是这种关系,提交的证据自然很顺利地就通过了质证。质证环节顺利结束了之后就到了最后陈述环节。


“首先感谢检察官提出的‘量刑时应当考虑被告人李桂莲没有虐待被拐儿童于莹、没有阻碍公安机关营救的行为’这点表示感谢。我的当事人李桂莲于1995年丢失亲生儿子明诚,寻找未果后囿于年龄、身体状况等,选择了收买被拐儿童于莹,在收买于莹后,李桂莲及其丈夫于明华对其视如己出,没有虐待殴打于莹等行为,供养于莹上学,在公安机关实施营救的过程中没有进行阻拦。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241条的规定,应予从轻、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。”明楼像是个披荆斩棘的将军,提着能斩断万物的利刃。


明诚从没见过这样的明楼,神采飞扬,没有肩上沉重的负担。他开始幻想,如果命运不是这样爱玩弄人,明楼能继续做这样在法庭上侃侃而谈的律师,他能认真读完大学,出来做什么工作都好。如果也能做个律师,或许在某个案子里碰见,做队友或是做对手;或者做个医生,明楼或是朋友生病恰巧遇上他坐班;或者做个搞金融的,明楼有闲钱了找到他做理财……总之他们总会有个天注定的机会相遇,不管怎样相遇,总好过现在这种方式。区别不在于职业,而是在于倘若他能有个正常的成长环境,他就可以自信地认为自己能够配得上明楼,就敢向前。


但世界上哪有这种如果。


等到于明华的辩护人也做完最后陈述,就到了最后一个环节——询问各方量刑意见。公诉人方面自然不必说,他们最低也得说个实刑,六个月到一年的有期徒刑这个答案在明楼的意料之中;李桂莲和于明华两个被告人的量刑意见更是没什么可说的,没有哪个被告人是不希望自己受到的刑罚越少越好的。


轮到明楼提出量刑意见了,“我认为……”这里明楼有一个短暂的停顿,他看向旁听席上的明诚,那是一个奢求理解的眼神。明诚笑了笑,不需要奢求他就是理解他的,这种理解可能不是随即而来的,但明诚会用自己的方式逐渐理解明楼。


比如现在,他甚至知道明楼接下来要说什么——“应对我的当事人李桂莲予以免于刑事处罚的决定。”明楼坐在辩护席上这样说道,明诚心里也这样默念。


于明华的辩护律师也发表了免于刑事处罚的量刑意见,庭审就这样结束了,一切都在明楼的预料之中。真好,他已经很久没有这种看得到结果的确定感了。但很奇怪,他虽然十分享受这种感觉,却一点儿没想着再回到这个让他有确定感的战场上。


明楼跟审判长和公诉人寒暄了几句就走了,明诚就在法院的院子里等着他。已经耽误了将近一个上午的时间,再不回去工作,曼春和老梁就太可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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